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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行“勿忘国耻 爱我中华”诗歌朗诵的活动安排 | ||||||||||||||||||||
作者:刘祯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16 更新时间:2007-11-2 | ||||||||||||||||||||
关于举行“勿忘国耻 爱我中华”诗歌朗诵的活动安排
一、比赛时间:11月21日 二、参赛地点:学校主席台 三、参赛对象:1—6年级(全体学生) 四、工作人员: 主持:李 盼 会场布置:刘祯 夏华(六一班协助) 评委:王新柱 操 勇 王芬谦 李先荣 朱宝珍 方献才 王凤超 统计:程继勇 李 勇 五、比赛形式:实行现场亮分制 六、奖励办法: 1—3年级奖前三名;4—6年级奖前三名;其余均为优秀奖。 七、几点要求: 1、 各班务必高度重视本次活动,组织学生全员参与,扎实准备,将本次朗诵赛推向高潮,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。 2、各班务必于 11月 5 日前将参赛作品(16开纸,一式两份),分别交于大队部和教导处,抽签决定参赛顺序。 3、全体语文教师要积极协助班主任搞好朗诵活动,要精心策划、认真指导,全面提高学生朗读素养。 八、评分标准 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,总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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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录入:刘祯 责任编辑:qyxx | |||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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